根据最新政策,山东省应届生身份的界定标准如下:
### 一、当年应届毕业生
* 当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如2025年7月毕业的学生即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各类考试或招聘。
### 二、择业期内应届生
* 择业期内的应届生一般指毕业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且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 需要注意的是,山东省目前的择业期标准为2年,即对于2025年的招聘,2025级、2024级、2023级的毕业生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均可按应届生身份对待。
### 三、特殊情况说明
* 签订三方协议、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等情况,均不影响应届生的身份认定。这意味着,即使毕业生在毕业前签订了三方协议或在毕业后有短暂的工作经历并缴纳了社保,只要满足上述应届生的界定条件,仍可按应届生身份报考相关职位。
* 留学回国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如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等)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 四、审核标准
* 山东省在审核应届生身份时,主要关注毕业生是否有过社保缴纳记录。若毕业后有社保缴纳记录,则不再保留应届生身份。
综上所述,山东省应届生身份的界定相对灵活且包容,旨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或具体政策解读,请密切关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