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助手禁止在餐食中加入药品但中药材除外
食品安全助手
关于“禁止在餐食中加入药品但中药材除外”的规定,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此规定的详细解析: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这意味着,在普通的餐食中,不允许添加任何药品,但允许添加那些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这些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中药材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被添加到餐食中,但也必须遵守相关的使用规定。例如,药膳餐厅必须经当地中医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并发给药膳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按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同时,药膳餐厅用于配制药膳的中药品种(除《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规定的品种以外)需报当地中医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药膳配方也需报当地中医行政部门备案。 此外,对于违反规定在餐食中添加药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添加了药品,尚不构成犯罪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同时,还将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的大小,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 综上所述,“禁止在餐食中加入药品但中药材除外”的规定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明确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对于中药材的使用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限制,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