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了解的是2021年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以下是根据相关政策整理的具体内容:
### 一、子女教育
*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 扣除条件: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二、继续教育
* 扣除标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 三、大病医疗
* 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扣除条件: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 四、住房贷款利息
* 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 扣除条件: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五、住房租金
* 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其他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 扣除条件: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六、赡养老人
* 扣除标准: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 扣除条件: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请注意,以上标准适用于2021年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且相关扣除政策可能随着税收法规的更新而有所调整。在计算个税时,请确保使用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税率。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