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相关通知,共青团团费收缴标准如下:
1. **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2025年应届毕业生团员(含研究生、本专科生)需缴纳1月至6月团费,合计1.2元;其他非应届毕业生团员需缴纳全年团费,合计2.4元。
2. **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5元(或0.2元至1元,具体数额由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有工资收入的团员**:
- 月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
- 月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最高交纳20元。
4.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有工资收入团员的交纳标准交纳团费。
5.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有工资收入团员的交纳标准交纳团费。
6. **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团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交纳团费,流动团员外出期间可向流入地团组织交纳团费。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标准交纳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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