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群众、脱离群众的具体表现多种多样,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具体表现:
### 一、对群众利益的问题不作为
* **表现**: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如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城镇拆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
* **例子**:某些地区在拆迁过程中,对于群众的合理补偿要求不予及时回应和解决,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 二、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
* **表现**: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这包括拖拉懒散,工作不认真不主动,对于群众可能没有考虑到的,也不主动提醒,导致群众做无用功;以及人员、部门之间相互推脱,可以办的不办,本应是自己办的推给别人或其他部门来办。
* **例子**:群众到政府部门反映问题,工作人员态度冷淡,互相推诿,让群众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最终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 **表现**: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这包括冷漠生硬、吆来喝去,独断专行、不顾及群众想法和感受等行为。
* **例子**:某些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恶劣,言语不礼貌,甚至对群众进行训斥和责骂。
###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 **表现**:编造各种情况欺骗上级、同级、下级和群众,把坏的说成好的,假的说成真的;或者对应该汇报、公布的情况不公布,或者公布虚假内容等。
* **例子**:某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考核,编造虚假数据,谎报工作成果,导致上级部门对实际情况产生误判。
### 五、其他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 **表现**:除上述四种典型行为外,还可能存在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 **例子**: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随意决策,导致群众利益受损;或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群众利益。
这些漠视群众、脱离群众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党的宗旨和群众纪律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尽心尽力为群众办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督和管理,对存在这些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