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产假2025年新规定如下: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女性员工在符合法律和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情况下,可享受共计158天的产假福利。
1. **基础产假**: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 **额外增加**:在此基础上,山东省额外增加60天产假。
3. **特殊情况**: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男方陪产假**:天数根据条例规定执行,通常为7天。不过,青岛市已将男性陪产假从7天延长到15天。
5. **育儿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的育儿假。
6. **工资与福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综上所述,2025年山东省产假的新规定为女性员工提供了更为优厚的生育保障,旨在鼓励生育并保障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请问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内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