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宝探花因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侵犯他人隐私权被判有期徒刑11年**。以下是对此案情的详细分析:
一. **案件基本情况**
小宝探花(真名赵某)因在网络上传播淫秽视频以及侵犯他人隐私权被警方抓获。他利用互联网作为掩护,偷拍大量美女视频,并通过网络直播和传播这些视频以牟利。
二. **涉及的法律条款**
1. **传播淫秽物品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至第三百六十七条,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该罪行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侵犯隐私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虽然该条款主要针对个人信息,但隐私权作为人格权的一部分,也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小宝探花通过偷拍和传播视频,显然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三. **案件判决依据**
小宝探花的行为不仅涉及传播淫秽物品,还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警方在搜查中发现了大量视频证据,涉及上百名受害女性。这些视频内容淫秽,且小宝探花通过传播这些视频获取了经济利益,其行为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他的偷拍和传播行为也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四. **案件判决结果**
综合以上分析,小宝探花因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侵犯他人隐私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对传播淫秽物品和侵犯隐私权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
**我建议**: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制作、不传播淫秽物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和人格权。同时,网络平台也应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和秩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