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手机不标注处理器型号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我的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包括商品的性能等重要信息。处理器型号作为手机性能的关键指标之一,消费者在购买时有权知晓。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性能等有关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在此情境下,处理器型号应被视为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重要信息,因此华为手机不标注处理器型号的做法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消费者因此受到了误导或损失,可以依法维权。请问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