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和情报是两个在概念、性质、保护方式和法律后果上都有所区别的术语。以下是对这两者的详细比较,以及国家秘密鉴定工作的简要介绍:
### 一、国家秘密和情报的区别
1. **定义与范围**
* **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其范围通常包括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的机密信息,以及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等。
* **情报**:广义上指被传递的知识或事实,是知识的再激活,是运用一定的媒体(载体),越过空间和时间传递给特定用户,解决科研、生产中的具体问题所需要的特定知识和信息。狭义上特指军事情报,即有关战争准备与实施的情况及其相关因素的报道或资料。情报的内容和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涉及多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等。
2. **保护方式和法律后果**
*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 **情报**:虽然也涉及保密和安全问题,但其保护方式和法律后果可能因情报的具体内容和所属领域而有所不同。
### 二、国家秘密鉴定工作
国家秘密鉴定工作是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中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进行鉴别和认定的活动。这一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结论准确。
根据《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等相关法规,国家秘密鉴定工作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在具体操作中,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根据办案机关的申请,对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事项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鉴定过程中,会征求相关机关、单位的意见,必要时还会组织专家咨询和危害评估。
总的来说,国家秘密和情报在定义、范围、保护方式和法律后果上都有所区别。而国家秘密鉴定工作则是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重要环节,需要依法、客观、公正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