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养殖场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养殖用地证明**
- 申请人需出具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申请表、农业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土地流转经营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使用证,自有土地则无需提供流转或租赁合同)、身份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备案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审查备案。
**二、环评手续**
- 整个养殖场建设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 根据养殖规模与种类的不同,可能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并到环保局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养殖场建成后,需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申请时需提供养殖场的布局图、设施设备清单、防疫制度等材料。
- 畜牧兽医部门会对养殖场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工商营业执照**
- 持身份证、土地手续(如已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土地流转经营合同或土地使用证等)、环保手续(如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材料,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五、其他可能的手续**
- 根据养殖种类和规模的不同,可能还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 如果养殖的是野生动物或特殊种类动物,还需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
请注意,以上手续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建议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