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一、引言
婚恋家庭纠纷是社会矛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影响。为有效排查和化解婚恋家庭纠纷,各级妇联组织及相关部门积极响应,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以下是对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结。
二、工作措施与成效
1. **健全机制,强化领导**
- 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构建完善的责任体系,确保防控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 制定并实施《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在机构设置、人员组成、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婚调委的有效运行奠定良好基础。
2.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 妇联组织积极与民政、司法等部门沟通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 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3. **创新载体,延伸服务**
- 依托妇女之家、留守妇女儿童之家等服务阵地,开展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方便、灵活、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 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利用集市、节日、文艺活动等节点契机,聚焦和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4. **源头预防,排查化解**
- 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关口前移,注重源头维权,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依法、合理处置婚恋家庭引发的矛盾纠纷。
- 通过设立调解室、离婚缓冲室等方式,为准备离婚的夫妻提供缓冲和调解服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5. **典型案例分析与处理**
- 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剖析矛盾纠纷的根源和性质,采取有针对性的调解措施。
- 如在某案例中,通过走访调查、沟通协调、心理辅导等方式,成功调解了夫妻双方因伤病、酗酒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促使双方复婚并恢复和睦关系。
三、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1. **问题**
- 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家庭矛盾隐秘性较强,有的家庭成员羞于或不愿意向外界泄露家庭“私事”,导致常态化的预防和排查工作相对滞后。
- 矛盾纠纷化解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由于文化和受教育水平存在差异,一些家庭成员在面临矛盾纠纷时不能依法维权,导致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
2. **改进措施**
- 加大维权服务法律宣传和排查工作力度。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关口前移,注重源头维权,开展更多更广泛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 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和手段。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和手段,提高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结语
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妇联组织及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领导、健全机制、部门联动、创新载体、源头预防、排查化解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推动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家庭幸福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