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在采购货物服务时,若因采购对象、渠道、用途等涉及国家秘密,确实需要在采购过程中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并采取一系列保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涉密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 **确定密级与保密要求**:机关单位需明确采购项目的密级,并根据密级制定相应的保密要求和措施。这包括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保密条款,确保供应商了解并承诺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2. **选择具备保密资质的供应商**:机关单位应选择具备相应保密资质或符合保密条件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应核验供应商的保密资质,确保其能够承担涉密采购的保密责任。
3. **签订保密协议**:机关单位应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保密协议应详细规定保密信息的范围、保密期限、保密措施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 **实施全过程管理**:机关单位应对涉密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从采购需求的确定、采购方式的选择、供应商的选择到合同签订、履行、验收和支付等各个环节,都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5. **加强保密监督与检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涉密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涉密采购项目的保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保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综上所述,机关单位在采购货物服务时,若涉及国家秘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
请问您还有其他关于政策法规的问题需要咨询吗?如果您对这方面感兴趣,可能还会关注这些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的详细内容及其实施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