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金平律师苹果手机不标注处理器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
蒋金平律师
**苹果手机不标注处理器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性能等有关情况。处理器作为手机的重要性能部件,消费者在购买时有权知晓其详细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相关要求。其中,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当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对于手机这类电子产品,处理器是其主要性能部件之一,因此应当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予以标明。 **我的观点**: 苹果手机作为电子产品,其处理器是消费者在购买时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如果苹果手机在销售过程中不标注处理器信息,将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充分了解产品的性能,从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苹果手机应当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明确标注处理器信息,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请问您还有其他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吗?